一、招聘计划
鸡冠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5人。其中综合岗12人,辅助岗3人,如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按此比例折算招录人员数量。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3.综合岗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退伍军人和辅助岗学历放宽至高中;
4.综合岗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辅助岗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不限。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9.参加邪教组织的;
10.策划、组织、参与越级或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的《鸡冠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XXX)个人信息表电子版(附件3);
(4)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6)高中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
(8)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9)退伍军人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等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辅助岗位的需有三年以上驾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1日。报名地点:鸡冠区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鸡冠区纪委监委办公楼)。
咨询电话:0467-6261012;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发布审查结果、考试时间、地点,不再另行进行电话通知。
4.注意事项:
(1)为维护此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申请面试加分。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的面试加5分、获得三等功的加2分。申请面试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将政策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在报名时一同提供,报名时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名日期截止后提供不予受理。
(3)因工作需要,此次招聘辅助人员需经常出差。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言语表达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公布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纪委监委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鸡冠区社区工作者待遇现行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6261005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67-6261036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上午8:30—11:30,下午13:30—5:00
特别提示:
1.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3.此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均通过在鸡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gq.gov.cn/)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陆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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