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3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hns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姓名+联系电话”)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syrsc@126.com,并与我院人事处确认是否收到邮件(确认电话附后)。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扫描件。其中扫描件须贴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并由本人手写签名。
(2)与报名表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照片。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
(5)其他材料:①硕士、博士(如果有)学位论文电子文档;②公开发表的论文代表作1篇(电子文档,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③本人简历(含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等,内容不超过3页,如有教学科研获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情况请注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邮箱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自行在各自报名邮箱打印准考证。
2.复审:对入围试讲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原件。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等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学院网站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教学科研基础能力评议、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教学科研基础能力评议占综合成绩的1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总分100分。
教学科研基础能力评议: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有效材料,对其教学科研基础能力进行量化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发展潜力。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笔试、教学科研基础能力评议两项折算成绩之和(按占综合成绩比例折算)从高到低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比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也相同的比较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792677(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792605(学院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