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范围
2022年应届、2020-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限定专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是否落实工作单位,按照在我省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但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可以报名。在省外已就业的,需提供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校纪处分;
3、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1、录用后实行雇员制,签订雇用合同,身份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试用期1年,到岗后由区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工作。
2、博士研究生按月发放工资10000元(基本工资+绩效,含五险一金),硕士研究生按月发放工资8300元(基本工资+绩效,含五险一金);按照企业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6日17:00-2022年5月31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7日9:00-2022年6月1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kzrcw.com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网址:http://www.kzrcw.com/Login/TalentRegisterMobile)注册成为中国孔子人才网个人会员后,点击屏幕左侧报名入口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即参加面试。
(三)打印表格
资格初审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2022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22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
(四)资格复审
拟定于2022年6月11日左右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请报名人员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提前统筹安排好时间。
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2022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22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本人二代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仅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4)报到证;(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证书(认证);(7)在省外已就业的,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信》;(8)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验相关证件资料。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2022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
博士研究生报名的,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雇用手续。
硕士研究生报名的,采用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见《2022年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面试准考证》。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六)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情况,注重考察履职能力及职位匹配程度,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雇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雇用手续并签订雇用合同。对于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雇用人员,将纳入人才储备库,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雇用。
本公告由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7-6980818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