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全额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30名。
二、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在2022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服从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饶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饶河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未满服务期的。
2.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
3.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
4.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7.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人才公寓待遇。对此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5年。
(二)住房保障待遇。对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年限满5年,在饶河县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服务年限满5年,在饶河县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5万元。
(三)家属安置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一同来我县就业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本着人员身份不变、工资发放渠道不变予以对口安置;对于没有编制的人员,妥善安置就业。
(四)子女就学待遇。此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学龄子女入学,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安排就读学校。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http://218.9.68.179:5002/A00/index/05。
(二)初审
报名截止后,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初审后发布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
(三)面试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
考生需出具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审核。
(五)考察
综合评分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本岗位考察环节,届时将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在校和工作期间表现情况。考察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考生本人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将由饶河县卫健局安排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审核。
(七)公示
体检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示录用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在我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考核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本计划相关内容由饶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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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