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具有高级职称或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3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请考生自行下载对照。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名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
(八)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现场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lbaoqing.gov.cn)、微看宝清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网站,以免影响考试。
(二)报名
本次招聘活动采取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现场意向报名考生)均需线上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1.招聘会现场意向报名。按照省委组织部相关要求,设定中国农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重庆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吉林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等7所院校为线下宣介报名点。现场意向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北京:9月15日下午(14:00—16:00),中国农业大学就业中心三楼
(2)武汉:9月17日上午(10:00—12:00),武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楼
(3)重庆:9月20日上午(10:00—12:00),重庆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一楼
(4)西安:9月22日上午(10:00—12:00),西安交通大学创新港校区风帆广场
(5)哈尔滨:9月24日下午(14:00—16:00),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一层、二层
(6)长春:10月20日下午(14:00—16:00),吉林大学前卫体育馆乒乓球馆
(7)杭州:10月22日下午(14:00—16:00),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8:00—10月22日17:00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539),完成注册、填写信息、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811293050
考务咨询电话:0469-5227997(以上电话正常工作期间拨打)
3.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10月16日8:00—10月23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支付宝),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按规定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医疗卫生岗位可按规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置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60分,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应于10月23日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于2023年10月23日17:00前完成改报,只能改报1次。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政策性加分
符合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10月22日(含)。
笔试结束后,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的有关要求,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的试卷命制,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家命题并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及占比为:综合类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医学岗位(岗位编号:13--19)=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之后进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末位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人选。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报考人员为宝清县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经所在学校(学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由于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宝清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3.面试
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以宝清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通知为准。
4.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为人选。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人员,视为不合格,并将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公示。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复核审查。
被考察人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发出的调档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将个人档案寄到有关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规定期限内确有困难的,需提前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长期限。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以及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资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待遇。本次招聘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县。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报名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耽误考试、体检等招聘环节,所产生任何后果自负。
3.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宝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小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