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22年锡林郭勒盟68所中小学公开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231名(含高考综合改革103名),其中:高中教师150名(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5名)、初中教师11名(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2名)、小学教师65名(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教师2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户籍条件:不限户籍。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1日(不含)至2004年5月31日(含)期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学位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在符合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教师资格证条件: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2)。专业名称及代码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2022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5月31日(不含)之前。
(三)定向招聘岗位人员范围
1.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凡是到报名开始日(2022年5月31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xlgl.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
2.笔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之比,下同);旗县市(区)学校招聘岗位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比例开考。
3.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报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8:30—6月1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31日8:30—6月2日12:00
交费时间:2022年5月31日8:30—6月2日17:30
未达到开考比例“项目人员岗位”公布时间:2022年6月3日。
对无人报名交费或报名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对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在第二阶段选择符合条件的“普通岗位”进行报考。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8:30—6月8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6日8:30—6月9日12:00
交费时间:2022年6月6日8:30—6月9日17:30
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岗位(含被取消开考岗位报名交费人员改报岗位时间及方式)公布时间:2022年6月10日。
对无人报名交费或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普通岗位”,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对放弃报名的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和待业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待业),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同时写明是否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内)。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6.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务必牢记。
7.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表》,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31日8:30—6月2日12:00
第二阶段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6日8:30—6月9日12:00
2.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退回,应聘人员根据“退回”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前,可自行修改信息。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修改。对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笔试报考费每人120元(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
第一阶段报名交费截止时间:2022年6月2日17:30
第二阶段报名交费截止时间:2022年6月9日17:30
交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5.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2022年6月20日8:30-29日17:30),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减免报考费申请表》(附件3,从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填写),以清晰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形式(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至xlgljszp@163.com,经审核确认后,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到应聘人员银行账户里。逾期提交退费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费资格。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者需将低保证明或低保证;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以清晰的扫描件(PDF格式)或照片形式(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至xlgljszp1@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等信息)。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8:30—6月19日8:30。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笔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测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试卷种类及答题语种:
(1)《教育综合知识测试》: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只提供蒙古文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提供英文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英文作答;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
2022年6月19日上午
8:00—10:00《教育综合知识测试》
10:00—12:00《学科专业素质测试》
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考场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政策加分。对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加权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6.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由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锡林郭勒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对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开考比例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锡林郭勒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上传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属“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含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或现役军人信息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锡林郭勒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面试公告要求的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方式进行,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方式进行。
4.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英语教师岗位须用英语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当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盟直学校应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盟教育局组织实施,旗县市(区)学校应聘人员体检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招聘学校隶属关系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最低服务期限。旗县市(区)学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3)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4)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6.岗前培训。由招聘学校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7.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派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及有关要求,拟于6月初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锡林郭勒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请应聘人员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锡林郭勒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锡林郭勒盟教育局官方网站、“锡林郭勒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锡林郭勒盟2022年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项目人员岗位).xlsx
2.锡林郭勒盟2022年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普通岗位).xlsx
锡林郭勒盟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