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属于财政核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协助城镇防涝、市政排水、污水污泥处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城镇防涝(含排洪渠)、市政排水、污水污泥处理方面的技术指标和考核标准等;协助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考核;参与污水(污泥)特许经营考核和运营评估,具体开展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营、核费及统计等工作;受委托承担市属涉排水市政工程的技术性审查工作,城镇防涝、市政排水、供水工程、污水处理项目的验收、移交、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的排水水质、水量监测和污水(污泥)处理得综合评价,承担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市政排水设施年度维护经费的核准和专项经费计划的申报及资金使用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城镇防涝、市政排水、污水处理行业信息化、数字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城镇防涝、市政排水、污水污泥的安全防控、应急处置、综合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供水系统年度水质监测计划;负责全市相关水质信息收集和综合评价;协助开展全市供水突发事故的防控、调查等工作任务;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有关属地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7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0:00至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24:00,共3日。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3.报名材料:
1.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便可参加笔试。
4.其他事项: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待定。届时将通过珠海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zhuhai.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另行通知,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绿码)《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外加试一题面试题。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另行在珠海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zhuhai.gov.cn/)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笔试后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待定,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83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见附件4)及A4纸复印件,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未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所学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珠海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zhuhai.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本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756-2610625。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遵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参加考试时提交已签名的《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递补。
(三)未尽事宜,由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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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
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