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201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湾地理位置优越,毗邻香港、澳门,南连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珠海金湾机场、高栏港坐落区内。金湾区紧扣“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工作总抓手,着力打造“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体系。金湾区把产业载体作为产业链扩展和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围绕“7+3+1”产业园区布局,不断推动现有园区提质扩容,加快推进新园区规划设计落地。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请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面试资格复审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sysList?fcode=JSRS)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8:00至2023年4月10日17: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名称详见《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非专业代码)已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11日8:00至2023年4月1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具体如下:
1.笔试
笔试设定1:3开考比例,当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笔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成绩,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考单位可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集中面试。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规定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八)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视情况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
珠海市金湾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