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人。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5人,财务人员3人。具体详见《龙凤区2022年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医护及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五)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根据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要求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七)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八)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全部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端口(http://218.8.8.42:6490/lfrsj)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笔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3、比例要求。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视情况缩减、合并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6月13日登录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考务费用。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用)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6月8日9:00至2022年6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支付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四、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1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详见龙凤区政府网站通知(http://www.dqlf.gov.cn/)。
进入面试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龙凤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医护及财务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岗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理岗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④人事档案保管证明(档案存放在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考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http://rcfwj.daqing.gov.cn档案查询模块,提交个人信息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⑤机关、事业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调转权限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专项岗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县(区)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明。
⑦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情况,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缩减、合并或取消招聘岗位。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期满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2、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有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要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转。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招聘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年龄放宽和笔试加分确认。笔试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分承诺书(附件3)。
2、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3、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
③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4、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
5、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市(地)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认定的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在现单位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三年内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
另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招聘计划、加分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表格和成绩、名单等事项,及时登录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下载和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所有时间、地点及招聘各环节、事项发生变化,均在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上发布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提醒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时刻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招聘中年龄、学历、服务期限、加分政策等资格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含当日);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国有企业比照行政级别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按照一般干部聘用、兑现工资等待遇。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在笔试加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等环节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具体如下:
1、缴费成功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前避免外出,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考前14天开始填报《健康监测卡》(附件6),健康监测时间不间断至考试当天。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7)。考试当天附件6、附件7需打印并由考生签字(本人照片粘贴或打印表上),供进入考点时查验并上交工作人员。无法提供附件6、附件7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应携带考试前48小时内2次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2次采样均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且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要求,有序排队,保持合理间距。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查验,“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5、考试当天,考生到达考点,体温<37.3℃,但“龙江健康码”显示黄码,由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条件允许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期间体温高于37.3度考生需提供有效的三级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并排除新冠肺炎。经疾控副主考和医护人员评估合格后参加考试。
6、考生行程码上带*号,已经解除管控措施的需社区提供解除管控措施证明。
7、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试当天,“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
②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试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报告。
③考前14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
⑤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8、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过程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9、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龙凤区政府网站相关消息,及时了解网站公布的关于考试和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避免耽误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0459-6238021;0459-6247100
技术咨询电话:0459-467599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
附件:
1.龙凤区2022年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医护及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龙凤区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医护及财务工作人员面试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4.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龙凤区2022年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
医护及财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