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旗委各部门,旗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经旗委同意,按照后机编发(2018)10号《会议纪要》,察右后旗纪委监委拟面向全旗各苏木乡镇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为察右后旗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拟公开选调20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察右后旗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考察对象);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1983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有连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工作经历截至2018年9月10日);
5.身体健康,适合从事外勤外调工作;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报考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并优先录用: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会计专业、审计专业、法律法学专业、刑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专业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证件的人员等;
2.有执纪执法审查、审计会计等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在执行期内的;
3.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为稳定我旗教师、医疗卫生和巡察队伍,本次选调不包括各类教师、医务工作人员、巡察办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方式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不定岗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9月21日。
(一)报名
报考者填写《察右后旗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文件后附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报送至旗纪委监委三楼组织部办公室(联系人:王国军13614742228、王玮13171305118)。报名时需提交近期二寸蓝底证件照3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年限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及上述材料复印件2份。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旗纪委监委组织部将电话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
本次选调人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如果达到开考比例,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如报名者在40人至60人之间,达不到开考比例,继续开考,将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调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数;如报名者在40人以下,直接进入面试,确定考察人员。
(二)笔试
笔试为汉文制卷。考生笔试须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委托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名者在笔试成绩加2.5分。
6.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入总成绩。
7.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将在察右后旗政府网站及察右后旗公众平台公布。
(三)面试。
面试委托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及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记入总成绩。
(四)考察
1、资格复审
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家联合组织专人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有关专业资格证书、编制等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的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2、考察
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总分为100分,得分按10%计入总成绩。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五)录用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加权分数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察右后旗政府网站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474-6201752,0474-6587765。对反映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人员,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在公示期内出现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情形的,经研究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2、办理手续
经综合测试以及公示无异议,确定为选调人员的,经旗编委会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考试、面试工作由察右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本通知由旗纪委、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家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4-6201752 0474-6209384
中共察右后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察右后旗委组织部
察右后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察右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