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共99个岗位,招聘116人,有关岗位信息和报考条件要求详见《连平县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是“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7月11日以后(含7月11日)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7月11日以后(含7月11日)出生的人员;
6.《岗位表》注明工作年限要求的,以报名当日为截止时间计算。
(二)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1.日期:2022年7月11日-13日(3个工作日)。
2.时间段:9:00-12:00;14:30-17:00。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岗位表》。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并附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免冠蓝底正面照片3张。
2.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如服务基层项目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等,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加分。
3.如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5.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报名时需查验行程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6.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岗位严格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3.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二)资格审查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资格审查截止前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4)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其它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3.其他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的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一)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公示的同时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无特殊原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公示过程中,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聘用后服务年限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岗位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可调动,可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根据《连平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各项人才津贴补贴。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对有关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二)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762-4334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