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5人。详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2年面向全区优秀基层服务人员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服务的以下5类人员:
1.任期满5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2.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3.服务满5年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城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从事
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4.服务满5年的“基层党建工作人员”〔是指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在镇(街)、村(社区)、新兴领域和各级党群服务中心(站)等城市基层党组织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5.服务满5年的“乡村专业服务人员”〔是指各镇(街)党政机构及所属单位编外人员(含上级派驻各镇(街)相关单位的编外人员)或在村(社区、居、经济联社)从事公共服务的人员,用工方式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不包括购买服务和兼职工作人员〕。
1.3.4.5类人员在报名首日必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辖内在职在岗,以上各类型人员服务年限在本区可跨类别计算,累计满5年的也可报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承担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高风险岗位人员集中居住点服务等任务的,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的1、3、4、5类人员,可适当放宽服务期限要求。具有上述一线抗疫工作经历3个月及以下的可放宽至4年;3个月以上的可放宽至3年。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具有相关职能主管部门颁发的服务证书或与服务地签订的相应年限的劳动合同(第5类人员如为劳务派遣的一并提供劳务派遣协议或相关佐证材料)、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五)第1类人员男性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第2、3、4、5类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其中: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七)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13日。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7月13日。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2年6月30日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至7月18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hpkfjczp2022/),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他部门印发的专业目录及代码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还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即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参考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情况。
(5)践行诚信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和上传相关资料(压缩打包)。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格条件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本次招聘不作材料补充,系统审核过程中不再开放上传材料端口,未按规定填写和上传的,造成系统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资格初审:报名后笔试前,由报名考生服务地所属镇(街)或所属职能部门(派驻部门)配合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初审方能参加笔试。审核过程中不再开放上传材料端口,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疫情原因,报名后笔试前将再次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4.招聘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5.网上确认参加笔试:因疫情原因,笔试前,报名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报考人员须承诺不随意放弃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名系统审核—待人工系统初审—网上确认参加笔试—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请已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
关注。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基层党务、基层社区管理、公共基础知识及黄埔区情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具有招聘岗位学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博士学位或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该岗位所列专业相关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通过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四)资格复审
1.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七)组织考察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待遇和管理
公示期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情况聘用定级,工资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事业单位按招聘岗位办理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防疫工作要求
此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发布公告。
七、其他
(一)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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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2年面向全区优秀基层服务人员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22年面向全区优秀基层服务人员专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