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医药类毕业生。
2.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分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各院区临床医学专业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标注的除外。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成教类毕业生以及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岗位职称资格。
5.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6.拟聘用名单公布后,放弃本次录用机会的,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医疗卫生单位。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医务人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公开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分专业类别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聘用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注册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3日8:00至2022年7月14日17:00止。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人事招聘报名网注册(http://rsbm.wsjkw.zj.gov.cn/apply/index.action)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应届生)、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等其他要求证明材料图片等。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3日8:00-7月15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所有报名对象经审核合格后需缴纳考务费50元。7月18日17:00前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7月19日8:30-7月21日8:30。
已完成缴费的,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4.招聘计划核减。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浦江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时间:2022年7月22日地点:浦江县职业技术学校(准考证中注明)。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
1.临床医学:含院前急救、临床(全科)、眼科、麻醉、超生、心电图、病理、儿科、妇科、康复、乳腺外科等岗位。
2.护理学:含护理岗位
3.中医学:含中医学岗位
4.医学基础综合:含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药学、眼视光技术等岗位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之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计划人数超过3人(不含)时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仪表风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为总成绩(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5(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考察。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后须在本县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不少于8周年。
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三年内未能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院区同一岗位人员考察合格后,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院区(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www.pj.gov.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六、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医共体:0579-88181308;县中医院医共体:0579-84133097;县妇保院:0579-84123307。
2.疫情期间,主管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后续考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应聘人员应根据要求配合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