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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人)

时间:2022-07-12 22:51:44 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包头市青山区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包人社办〔2022〕14号)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青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1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具体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公岗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大学生公岗人员”是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招募符合条件未就业高校毕业,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社会矫正和管理农村牧区协理员等公共民生服务工作。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22年7月11日(含)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选择“包头市青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9:00—7月20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3日9:00—7月27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签署《包头市青山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报考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4.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二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属于相近专业由资格复审专家组进行评定。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采取系统自动审核的方式,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系统自动说明理由。

  7.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报考费每人70元,缴费截止时间: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缴费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1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截止后缴费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于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报名费退回原缴费银行账户,需第二阶段重新报名)。普通岗位缴费时间为:7月23日至7月28日中午12:00。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缴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减半收取报考费。符合退费条件人员,采取先缴后退的方式进行,在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及形式于笔试环节后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sq.gov.cn)另行通知。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青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0.《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1.本次笔试采取在线“云考试”的方式进行。由青山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APP,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考试数据无法正常提交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85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满分为100分;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5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医疗卫生基础知识70分。

  4.笔试的时间、“云考试”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及“青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5.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对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青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形式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或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云考试”的方式进行,由青山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考生在家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因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考生个人行为等问题,导致考试数据无法正常提交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3.面试时间及“云考试”的具体操作流程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及“青山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5.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青山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区人社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人社局。报考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备案,并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确需延长试用期的,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包头市青山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青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472-3616802;技术服务咨询电话:400-808-3202。

  (七)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点击下载>>>

  2022年包头市青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1日


全国事业单位招聘QQ交流群:292497056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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