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24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引进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2024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0月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3.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步骤
根据自治区及包头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及有关高校就业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可通过指定邮箱(btxtgxqsy@163.com)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2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下载并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进行报名。
报名应提交材料:
(1)《包头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2)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蓝色背景)、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验证报告(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按照指定模板(附件3)格式插入后再提交,提交发送邮件题目为“报考单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人才引进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人才引进的,责任自负。
(3)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色背景免冠数码彩照,不得随意改动报名表格式。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三)资格审核
对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面试条件人选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进行公布。
(四)面试
由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另行通知。
2.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需达到85分及以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3.面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经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提交相关学历学位证办理人事编制手续,按照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兼顾岗位需求的原则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高新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他待遇按照《包头市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执行。
四、管理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包头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包头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
(二)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在人才引进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引进的,责任自负。
(三)未尽事宜,由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2-5255909、5255960
监督电话:0472-5310947
附件:
1.《包头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pdf
2.《包头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3.《包头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个人信息》(模板).docx
稀土高新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