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7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详见《达茂旗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范围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体学历、专业、年龄、户籍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3)。
(二)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招募符合条件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服务、退役军人、残疾人服务、社区矫正和管理、农村牧区协理员等公共民生服务工作的大学生公岗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离校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简章发布之日,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20日之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20日之后出生);
(六)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需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与相关专业相符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如在资格审查时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需由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学历证明;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达茂旗202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工作人员面试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出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及《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dmrsrck01@163.com);
2、简章公告时间:2022年7月19日-7月25日;
3、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7月28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7月28日17:00结束;
4、第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再次进行报名;
5、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9:00—8月2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8月2日17:00结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属于相近专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7、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阶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8、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二)资格审查
1、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简章》要求与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条件的,提交材料不予退回。要求考生将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验证报告等有效证件以PDF格式的扫描件按照指定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dmrsrck01@163.com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1:3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需请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或取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达茂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微信公众号通知。
2、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在指定邮箱dmrsrck01@163.com通知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交费截至8月3日。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名费,2021年毕业生报名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报名登记表》1份、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通过指定邮箱dmrsrck01@163.com通知退费。如面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将通过指定邮箱dmrsrck01@163.com通知退费。具体受理时间于面试结束后通过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达茂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微信公众号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资料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旗纪委监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面试,面试组考官由相关领域专家7人组成。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达茂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微信公众号通知。
面试有关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重点测评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2)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在面试时第一道题用蒙语回答、第二道题用汉语回答。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4)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成绩,面试结果在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达茂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的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条件,审核档案以及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质等情况,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经历、个人诚信以及申报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未参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公开招聘人员名单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拟聘用工作人员在达茂旗人民政府网、达茂党建微信公众号、达茂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英雄达茂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办理编制及相关人事手续;
2、招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达茂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者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报考者近期无特殊情况尽量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有关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二)对招聘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公开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由达茂旗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0472-8423937
监督电话:0472-84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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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达茂旗2022年旗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承诺书.docx
达茂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