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2
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是隶属于共青团上海市委的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和公益性服务机构,主要组织开展本市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禁毒教育和科普教育,青少年文化培训、青少年文体活动和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青年创业孵化园、青年创业就业指导等公益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计划财务部副部长:1名(管理岗位)
2.思政教研部副部长:1名(管理岗位)
3.财务:1名(专技岗位)
4.青少年校外思政教育教师:2名(专技岗位)
5.青少年校外音乐教育教师:2名(专技岗位)
6.青少年校外舞蹈教育教师:1名(专技岗位)
7.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教师:1名(专技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可“先上岗,后考证”,进单位一年试用期内须获得相应岗位所需资格证书。
4.外省市社会人员(即非应届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4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招聘公告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活动中心网站上公布。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有应聘意向者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活动中心网站招聘公告下载并填写《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2),随同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附一张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angying@shqzx.com,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相关证书用电子版影印件以附件形式递交。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4日。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活动中心组织人事部按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材料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审核者不另发通知。
3.笔试
由活动中心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突出青少年教育方面的内容),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活动中心网站公布,未进入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思政教研部副部长管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招聘。
4.面试
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简章中各岗位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岗位要求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须同时符合。对专业性强、任职条件较高的岗位,可适当调整面试比例。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试等方法进行。
5.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确定拟录用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活动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活动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咨询电话已在本公告内公布。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2.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笔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并认真填写。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考核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各类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事部63549348
咨询时间:考试报名期间(工作日)9时至17时
监督电话: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61690051
上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上海市青年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