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浙大四院医共体、中心医院医共体、中医医院医共体3个医共体和妇幼保健院等7家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9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部分要求具有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除外,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计划中要求5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77年7月27日以后出生;要求4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7年7月27日以后出生;要求30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9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不限,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人员。
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8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室报名。
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随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的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2张。经招聘单位初审、卫生健康局复核,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专业水平,题型为客观题,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主要检验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共题,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招聘名额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义乌市中心血站招聘岗位,根据原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还须进行艾滋病、梅毒、丙肝、乙肝等病原体检测,其中有任何一项指标检测结果呈阳性即为不合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应届毕业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不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
四、相关说明
(一)成绩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地点、拟聘用人员等有关招聘工作情况将在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及相关医共体等用人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程序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考专业及试卷科目。
具体报考岗位专业范围和考试试卷科目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5倍时,按报考人数的1/2(四舍五入)核定招聘计划。仅有1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岗位除外)。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相应信息在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8月5日16:30前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四)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考察等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考务电话:85258121,85258123,监督电话:899232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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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