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2022年度第三季度(第一批)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7
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交响合唱、交响乐、舞剧为主的事业单位,作为上海打造“亚洲演艺之都”的中坚力量,坚持“多元、新锐、精湛”的艺术定位和“坚持民族原创,传承中外经典,弘扬时代精神”的发展愿景,是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一大卓越品牌。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秘兼档案管理1人,女高音(民声)1人,女中音1人,男高音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文秘兼档案管理
招聘人数:1人
所属部门:党政办公室
岗位职责:
(1)负责剧院的文书档案以及外事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装订、保管工作;
(2)负责完成剧院的收发文(包括机要件)和文件流转登记工作;
(3)协助完成办公室相关的日常行政事务及业务类工作,包括公文写作、会议安排、来访接待、重大演出或活动的支持工作;
(4)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3)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保密意识强;工作细致耐心,抗压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4)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写作各类公文;
(5)取得档案管理资格证书、熟悉文秘和党务工作、有文化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热爱文化艺术,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2、声乐演员
女高音(民声)1人、女中音1人、男高音1人
招聘人数:3人
所属部门:合唱团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美声相关专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综合能力全面;身心健康;
(4)热爱歌剧合唱表演艺术,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熟练掌握美声唱法,特别是歌剧咏叹调、重唱的演唱技巧,并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5)具有拼读意大利文、法文、德文等语言的能力;
(6)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国家级重大奖项获得者优先考虑。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近半年全身生活近照一张、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应聘女高音(民声)岗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能反映本人真实业务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外国咏叹调视频和民声演唱视频各一段。应聘女中音、男高音岗位的还需提供能反映本人真实业务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外国咏叹调视频一段。
请将上述材料投递至EMAIL: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12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的人员通知考试。
3、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可能以线上形式开展,最终以邮件通知为准。
(1)文秘兼档案管理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根据由高到低的笔试成绩,一般按不低于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2)女高音(民声)、女中音、男高音岗位的考试方式为业务展示,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7
上海歌剧院
2022年07月27日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