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专职解说人员2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中心馆内(外)解说工作。
三、招聘程序
内江市廉洁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期考核、正式聘用等程序实施。
四、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解说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具有普通话2级甲等证书及以上者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拓宽至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指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或获得过省、市、区演讲、朗诵等相关比赛表彰表扬等)。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精神病史、吸毒史。
7.有严重身体疾病、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解说工作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解说工作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网址:http://www.njpta.org.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19日(18点止),将填写好的《内江市廉洁教育中心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以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邮箱(441616493@qq.com)。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廉洁教育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咨询电话:0832-2205678,18096335250(陈老师)。
(三)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其中:若是国(境)外留学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
3.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与原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5.因疫情防控需要,资格审查当天本人的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需为绿码,同时体温检测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所有前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资格审查和面试时请分别提供)。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在整个参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应聘人员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七、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内江市廉洁教育中心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及聘用
内江市廉洁教育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培训或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签订的相关《劳动合同》执行,包括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十、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1.内江廉洁教育中心位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当地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2.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参考:
(1)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应聘人员;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应聘人员;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C)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聘人员;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应聘人员;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应聘人员;
(6)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应聘人员。
3.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无以上证件、证明不得参考。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方案由内江市廉洁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内江市廉洁教育中心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