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4.学历(学位)证书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除《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2022年8月9日前具备相应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程序
1.报名时间:8月9日9:00—8月12日15:00。
资格初审:8月9日9:00—8月13日15:00。
陈述申辩:8月9日—8月14日期间9:00—15: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9日9:00—8月14日16:00。
缴费确认:8月9日9:00—8月15日9: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电子版PDF文件及个人1寸证件照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例如“01+张某某+13900009999”。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48小时内进行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
(二)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00元/人,由招聘单位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岗位简介表》的“取得相应学位”,指须取得与报考专业和学历相一致的学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按要求时间到应聘单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联系不到或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6.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小于等于5∶1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进入面试考生(考生可登录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查询或咨询报考单位)。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好照片,与网上报名一致),另附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他条件”中所要求“职称”等各类资格条件的相应证书。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4.资格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于资格复审时间内现场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提交《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份,将《登记表》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出示报名材料的原件。
(2)验证登记。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登记处”进行验证登记。
(3)确认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向报考单位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直接进入面试的岗位不再重复缴费),并将《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交报考单位。通过资格复审并且完成缴费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缴费成功后,除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发放。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不进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总成绩相同且不进行笔试的岗位,另行安排加试。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于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同时查看“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还需持本人参加考试(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复审点)参加考试(复审)。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52351。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0512-65258683。
招聘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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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吴中区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技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苏州市吴中区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