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黑办发〔2021〕27号文件要求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政策规定,西安区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将组织实施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6年以上或累计任职9年以上(含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的现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3.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
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过党纪处分尚处于影响期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任期内连续2年在综合考评中排末位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
应聘人员到工作村所在乡镇现场报名,填报《西安区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提供个人申请书1份(打印,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奖惩佐证材料、任职文件或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蓝底)。
应聘人员所在乡镇将已接收应聘人员任职履历、受奖惩情况及2020、2021年度绩效考核等次等证明材料2份(附件2),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于8月24日下班前报送区委组织部复核。
(二)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牵头负责,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公检法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应聘人员所在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条件和资格不符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资历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资格审查结束后,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资历评价,由乡镇党委初评,区委组织部复核。一是考核等次得分(20分)。2020、2021年度绩效考核,获得优秀1次得10分,获得良好1次得5分。得分累加,个人最高得20分。二是荣誉得分(30分)。在村任职工作期间,个人或村集体获区级荣誉得5分、市级得10分、省级得20分、国家级得30分。取最高荣誉得分,同级及以下荣誉得分不累加。三是学历层次得分(20分)。大专学历得3分,本科学历得5分,研究生以上学历得10分,具有硕士学位加10分。同级及以下学历得分不累加,最高得20分。四是任职年限得分(30分)。按村正职任职年限,每任满1年得3分。最高得30分。
(四)考核。考核由区委组织部总体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采取各单项工作分别考核和民主测评两种方式进行,单项工作考核分值占90%,民主测评分值占10%。
1.单项工作考核。单项工作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任职以来党员发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清化收”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信访,防汛,春秋两季防火,民生保障(含就业、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等重点中心工作,以及产业发展等基础性工作。各村的单项工作所占权重,由各乡镇党委讨论确定,在8月24日前报区委组织部。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包括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的乡镇干部,全体村干部,部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分别对应1.0、0.8、0.6、0的系数。分值计算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8+“基本称职”个数×0.6+“不称职”个数×0)/有效测评个数×100。
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中“可以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按照成绩高低顺序在西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五)面试。结构化面试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每名应聘人员面试时长15分钟,答3题。
总成绩=资历评价×20%+面试成绩×20%+考核成绩×6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招聘人数与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区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及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当天现场缴纳费用。具有影响录用疾病的不予录用,依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二)公示聘用。体检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程序,研究提出聘用建议提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审议、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西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有关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签订合同期限与村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致,如期间退出岗位或在村“两委”换届中未能连选连任等情况,则终止合同相关权利及义务履行。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西安区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453—5899937。
1.《西安区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证明材料模板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1
识别二维码下载附件2
西安区2022年度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