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占地面积5.3万m2,建筑总面积17.6万m2,编制床位1000张,现开放床位1300张。设置临床科室45个,医技科室12个。
我院现有在岗职工2011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331人,硕士研究生446人,博士研究生33人。
我院拥有PET-CT、ECT、核磁共振、256排CT、直线加速器等20余台5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以及眩晕诊疗系统、高清晰度腹腔镜、高清支气管镜系统、胃肠镜系统等百余台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其中PET-CT为我市首次引进的目前国际上性能最高、配置最强、速度最快的功能分子影像设备。肿瘤精准转化实验中心(中心实验室)是省级重点实验室,承担省自然、国自然研究项目。
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长治市“千名硕博”人才引进相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4、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
(1)博士研究生:条件为医疗专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2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日以后出生)。已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数
博士研究生28名、硕士研究生10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长治市人民医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参考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2022年9月2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人才信息登记表》,并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czsrmyyzp2021@163.com)。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人才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各阶段的学位证、毕业证、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身份证、报到证、(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打包发至邮箱。
注意: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长治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院校、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情况进行审核;另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或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查询到有违法犯罪记录者取消该考生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通知将在长治市人民医院官网或长治市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
1、面试方法
本次引进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面试。
博士采用面谈的方式,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硕士研究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答辩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包括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内容。每位考生的面试和专业答辩时间为10分钟,成绩实行百分制。
2、评分办法
每位考生的最后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点)。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凡总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下个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即报名人数与岗位不足3:1比例的,考生总成绩及格线须达70分及以上。成绩如有并列,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长治市人民医院官网和长治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手续办理
体检、考察等环节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
(六)递补录取
我院引进实行递补录取机制,递补程序将在体检结束后进行,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医院待遇
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我院制定的《长治市人民医院博士人才暂行管理规定》执行。详细信息请咨询长治市人民院人力资源部。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至人事科邮箱:czsrmyyzp2021@163.com
咨询电话:苏老师:13903550536
监督电话:长治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0355-202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