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1.区教育系统招聘35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2.区卫生系统招聘21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以上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中符合岗位学历条件相关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3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或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3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5周岁(1987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7.按照《长治市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十大行动》有关精神,教师岗位原则上按男女1:1比例设岗,分别择优聘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有2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9.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专科、本科、中专升专科、大专升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非应届毕业生(以上人员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公开招聘有关精神,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办法
招聘信息查询和报名网址为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www.Lc.gov.cn/)。咨询电话:16634118120(区医疗集团),0355-6941175(区教育局)(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网上报名程序为: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8月12日9:00至2023年8月16日17:00期间登录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点击“长治市潞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红底、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及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分辨率295×413,可下载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修改)。报考人员仅可根据招聘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必须使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时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教育系统拟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部分岗位报考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公招领导组批准按要求相应调整或减少招聘岗位并进行公告。
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拟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要求的,直接调剂相应岗位,考生无需重新改报,调剂时电话通知报考考生。经调剂后仍不达开考比例的,报经公招领导组研究。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进入报名系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8月16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2023年8月17日12:00缴费系统关闭。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长治市潞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7日12:00前到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5.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①教师岗位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科技人文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
②卫生系统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科技人文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职业道德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列为该岗位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密切关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②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A4)。③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本人近期正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考时上传的照片一致)。⑤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服务期满有合格证的,可提供合格证书,没有合格证书的须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市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复审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面试
面试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参加讲(微)课测试;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全部列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并列,重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请关注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考核
根据晋人社厅发〔2017〕37号文件精神,由用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审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核。考察考核结束后,用人主管部门要将考察考核情况及聘用意见以文件形式报公招领导组办公室。如考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考核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察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六)自主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需自主选岗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第一名先选,第二名后选,依次类推;如综合成绩并列,笔试成绩第一名先选,第二名后选,依次类推。
(七)确定聘用名单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综合情况,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招领导组集体研究审定。
(八)公告公示
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人员名单均通过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潞城新闻》、潞城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须在新闻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九)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名单。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填写《长治市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电话:0355-6762529(区卫体局),0355-6941167(区教育局)(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四、待遇和管理办法
(一)人员编制
拟招聘人员编制情况详见附件1。
(二)管理办法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正式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计算,3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3.聘用的卫生岗位工作人员,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予调动。
本实施方案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公招领导组研究确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