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广东省及学校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至9月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过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gd/02gdsdxy/,按照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gd.gov.cn/)或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gdsdxy.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交佐证材料:
(1)国(境)内毕业生
国(境)内毕业生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成绩单,选择专业目录中主要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主干课程)基本一致的专业报考,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学习成绩单和一份个人专业相近的论证说明。
4.国(境)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7.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报考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四)网上资格审核
笔试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于报名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辅导员岗位(FDY01、FDY02、FDY03、FDY04)、专任教师岗位(MY01、MY02、MY03、MY0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两种方式进行;专任教师岗位(MY0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现场钢琴演奏三种方式进行;其他岗位(JJ01、JJ0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所考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方式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问题解决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者公布成绩。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计算总成绩。
(2)试讲
试讲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能力、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其中,专任教师岗位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知识;辅导员岗位试讲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基础、心理健康教育等。试讲时间为10分钟,考生自行选择试讲内容,制作成课件,试讲满分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试讲结束后当场向试讲者公布成绩。参加试讲的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试讲资格,不计算总成绩。
(3)现场钢琴演奏
现场钢琴演奏主要考查考生钢琴演奏水平、识谱能力、音乐表现能力等。要求演奏三首歌曲,第一首是自选歌曲,考生自行选择一首钢琴独奏曲,要求肖邦练习曲及以上难度,时间为5分钟,第二首是对现场指定的钢琴曲(声乐伴奏正谱)进行现场视奏,时间为5分钟。第三首是对现场指定的声乐简谱作品进行即兴配奏,时间为5分钟。钢琴演奏满分100分,75分为合格分数线。演奏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参加现场钢琴演奏的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现场钢琴演奏资格,不计算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
辅导员岗(FDY01、FDY02、FDY03、FDY04)、专任教师岗(MY01、MY02、MY03、MY04):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
专任教师岗(MY05):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20%+现场钢琴演奏成绩×20%。
其他岗位(JJ01、JJ02):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按同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辅导员岗、专任教师岗体检还要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学校岗位实际空缺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保留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界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二)通过网上系统报名,接收报名信息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7:00为止。
(三)考生所报考岗位的面试考核项目如有放弃的或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本次招聘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招聘期间或入职后经查实存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规定的师德师风问题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五)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资格复审、考试等工作。因疫情防控需要或不可抗力,学校必要时可对招聘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公告将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38493597(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0-31420517(纪检室)
附件: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