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远安县审计局政府雇员2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与原单位不能解除聘用合同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及年龄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有工程造价、建筑、水利、交通等相关专业,从事工程造价、招投标及工程管理工作满3年以上,并持有任何一个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类中级职称证书。
(三)熟练掌握工程造价相关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所涉及的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知识;熟练掌握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流程,熟练掌握施工规范;熟练掌握工程造价软件、算量软件,熟练应用定额计价、清单计价规范及计算规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远安县审计局三楼局办公室(303室);报名联系电话:0717-3812028,联系人:潘宇13197334258;
3.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填写《远安县审计局政府雇员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相关业务能力及综合能力素质。报名结束后,达到1:3比例以上确定开考。若未达到1:3比例,可降低开考比例。面试时间:2022年9月7日;面试地点:县审计局。
(三)实际操作。面试结束后,工作专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人选,当招聘岗位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参加实际操作人选。若未达到1:3比例,可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最低合格线(70分),并向社会公开。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软件操作的情况。
(四)考试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60%和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生总成绩=面试×60%+实际操作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工作由县审计局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应对应聘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初步人选,对拟聘人选通过远安网政务公开和“远安审计”公众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现行政府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远安县审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12028
监督举报电话:0717—3821312(中共远安县纪委远安县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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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审计局政府雇员应聘人员登记表
远安县审计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