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妇幼保健院(长治市妇产医院、长治市儿童医院)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预防与治疗并重、临床与保健融合、“医教研”协同发展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山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现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6个(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和护理),市级医学重点学科3个(妇产科、儿科和医学遗传科)。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妇幼保健学科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高通量基因测序产前筛查与诊断”临床应用试点机构之一(我省仅有两家)、全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示范基地”、“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国家儿童医学中心‘新巢计划’筛查基地”、“妇科常见病及内分泌疾病基地”、“示范孕妇学校”;山西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定点医疗机构”、首批“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长治市危重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医院始终坚持“人才兴院”的方针,高度重视人才、科研工作,制定人才引进、培养和科研奖励等相关政策。现有“山西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名;“山西省百千万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骨干精英人才6名;“山西省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8名、青年优秀人才7名;“长治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4名硕士生导师7人,高级职称124人。
为实现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有效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长治市“千名硕博”人才引进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现就2022年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名额及条件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择优引进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我院常年引进妇产儿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5名。具体引进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长治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热爱妇女儿童健康保健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符合引进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要求;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在引进人才范围。
二、相关待遇
享受我院工资、福利等待遇之外,符合条件者还可享受长治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5日---9月9日下午16:00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张老师13734236766、孙老师15135531665;
报名者如需咨询人才引进中的相关事项,请在工作日与人事科联系。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
请考生将需提交的资料1-7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务必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czsfyrsk@163.com,提交资料的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姓名+毕业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格式错误和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2.现场报名:
本人或委托他人代报名均可。
报名地点:长治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
请报名人员提交资料1-7的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交至我院行政楼五楼人事科,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
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自备口罩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请及时了解本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所需材料如下:
(1)《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2)
(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
(5)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6)相关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专业方向证明等)
(7)在职人员报名,须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开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凡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情况视为报名不成功。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人才引进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因受疫情的影响,如需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另行通知(http://www.czsfy.org/),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
四、能力测试
1.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将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将于在我院官网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
2.各专业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才计划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核及体检环节;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考核。
五、体检、考察考核
按照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需在三甲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对象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复检费均由本人承担。
体检、考察考核环节另行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告栏内公布(http://www.czsfy.org/)。
六、纪律监督
引进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院纪检监察室或人事科反映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威远门中路48号
邮编:046000
邮箱:czsfydb@163.com
纪检监察室:0355-2052691
人事科:0355-2051581
七、其他说明
1.所有公示信息以及文中涉及将通过我院官网公告栏内进行通知(http://www.czsfy.org/),请及时关注。
2.此次引进全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请大家及时关注各省、市疫情防控办通知。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长治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长治市妇幼保健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岗位表
单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信息 |
人员需求情况 |
其他要求 | ||
专业要求 |
学位 学历 |
需求人数 | ||||
长 治 市 妇 幼 保 健 院 |
专业技术岗位 |
临床医师 |
妇产科学、儿科学\新生儿科、眼科学、普通外科学(乳腺外科)和皮肤与性病学(皮肤科) |
硕士研究生 |
5 |
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含8月)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3.同等情况下,四证合一者优先; 4. 同等条件下,本科、硕士均为同专业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