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岗位汇总表》所列学历均为最低要求;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9月7日。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00—9月9日16:00;
初审时间:2022年9月7日11:00—9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9月7日11:00—9月10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通过网址“101.201.83.155:60”,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9月7日9:00至9月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平台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9月7日11:00至9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9月9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3.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点击“下载报名表”,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打印《2022年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应聘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政务网站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相关学历和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9月7日前取得。
3.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属无业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凭证)。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通信专业等方面的基础性知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面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考试总成绩在青岛政务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简章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qingdao.gov.cn)和青岛政务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其他信息在青岛政务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上予以公布。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51910203、0532-51910205
监督电话:0532-85913687
请在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2.8.29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