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岗位
乡宁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4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乡宁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5日至2004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1年9月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报考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
4.报考岗位有乡宁县户籍要求的,是指报考者户籍为乡宁县户籍或曾为乡宁县户籍。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一致;未设置研究生专业名称的岗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7.报考教师岗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段一致,报考中职岗位需持有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荐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先上岗、再取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先上岗的考生在试用期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报考岗位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和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21日18:00。
报名及报考相关信息查询网址: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ning.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9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21日18:00。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2022年9月21日18:00之前改报其它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22年9月21日18:00资格初审工作结束。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改报岗位
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笔试分综合类岗位和教师类岗位,其中:
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含新课程理念)、心理学、教育学、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因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有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无反馈式教学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命题,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依据岗位工作性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五至九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总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做好事前准备和报名工作。体检在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由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会计岗位(20人)、管理1岗位(40人)、管理2岗位(2人)、解说员岗位(2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
3.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4.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5.受聘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承诺制,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七、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前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如实申报个人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八、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57-6822102。
6.有关招聘信息,可咨询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咨询电话:0357-68327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表:附件1:2022年乡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