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人员(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要求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工作岗位的;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报名
(一)招聘范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资料(网络报名资料提交电子文档及扫描件):
1.《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聘用人员报名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和学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1份。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17:00截止。网络报名考生须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及资料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395110569@qq.com。
2.现场报名地点:绵阳市仙海区管委会1号楼126室。
3.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近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仙海政务网。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均在两个网站上公布,因不主动、不及时查阅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之前可更改报考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考生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报考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以后,不需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请带上本公告中报名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考生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试相关事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笔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数和考生的最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最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体检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结束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仙海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要求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本人提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者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岗不适或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所有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面试前24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证明以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参加面试。
(四)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或地级市旅居史的,且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的,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五)凡有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不得参考:
1.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2.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3.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4.考试前22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含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请考生密切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仙海政务网,按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执行。
十一、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请报考者在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不得参与招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6-2760517。监督电话:区纪检监察办18781636120。
1、2022年仙海区公开招聘管委会聘用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
岗位 |
岗位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
综合办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1 |
3 |
198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1981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党群部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2 |
3 |
不限 |
| ||
纪监办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3 |
1 |
不限 |
| ||
经发局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4 |
3 |
不限 |
| ||
城乡中心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5 |
2 |
农学、水利等相关专业 |
| ||
宣传中心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6 |
2 |
新闻学、网络信息化、新媒体应用等相关专业 |
| ||
文旅中心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7 |
3 |
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 |
| ||
自规中心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8 |
2 |
城乡规划、地理信息、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
| ||
社管办 |
管理 |
综合 管理 |
51070309 |
1 |
不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