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公主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20名医学检验人员。
二、报名条件
报考《2022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号公告)》中公主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检验岗位,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提交《2022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紧急招聘医学检验人员报名表(4号)》一份(附件1),小二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公主岭市人事考试中心(公主岭市政府大厅A座十五楼)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审核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招聘各环节均需要《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6.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及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1号公告)笔试成绩×50%+(4号公告)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在职人员是否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考察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022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办理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服务期限
纳入本次公主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ngzhuling.gov.cn/)、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gongzhuling.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公主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
0434-6776055(公主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434-6250741(公主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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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公主岭市事业单位紧急招聘医学检验人员报名表(4号).xls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