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本次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各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专业要求,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5)报名时已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本科学历及以上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等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7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2、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招聘职位的;
(6)目前中牟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岗在册人员及在岗在册人员离职一年以内的;
(7)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信息在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ongmu.gov.cn)或报名网址(http://410122a.zgacc.com/)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410122a.zgacc.com/),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上午9:00—2022年9月21日下午17:00。每人限报1个岗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报名后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不准确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考生应于9月21日17:00点之前补充更换完毕,18:00点之后信息修改功能自动关闭)。考生按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公告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笔试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报名表》留存并打印,面试资格确认期间需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3、网上缴费:2022年9月19日9:00—2022年9月21日18:30。考生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缴纳,考务费30元(微信支付)。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打印准考证:2022年9月22日9:00—2022年9月24日8:00。考生请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所学专业与拟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时签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当不低于为5:1。同一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中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对应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四、考试安排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及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本次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和考察时间等各个环节时间安排,均在报名网址(http://410122a.zgacc.com/)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址(http://410122a.zgacc.com/)信息内容,并按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考试,按报考岗位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环节。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拟聘岗位与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
2、笔试为一科,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详见附件中《招聘岗位一览表》。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实用人才免笔试岗位的(详见附件考试科目),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笔试程序结束后统一发放。研究生学历和实用人才岗位的考生直接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面试。免笔试的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资格时间。面试资格确认时间请关注报名网址(http://410122a.zgacc.com/)。考生需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中牟县卫生健康系统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一式2份(附件2和附件3在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发现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当天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确定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考试中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免笔试的体检人数,名额末位考试成绩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同岗位专业在拟招聘岗位限额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在中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现单位规定执行。在用人单位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单位辞职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1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申领本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进入面试未录取者,可调剂到医共体下属成员单位相应岗位,按相同岗位分数高低选择医共体成员单位需求岗位(详见附件4医共体岗位一览表)。
3、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外地报考者需开具相关证明)优先录取。
4、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如不宜组织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站或报名网站公告。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招聘公告有关事项由中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8、咨询电话:0371-621561900371-62181002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