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人。详情请阅读《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志从事医疗卫生事业;
4.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职位表》);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以后出生,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以后出生,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具体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2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项目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乡村医生岗”是指:在扎兰屯市村卫生室工作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乡村医生。
凡是到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具有本次《职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5.其他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无本单位准予报考证明的;
6.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各类定向招录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10.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招聘考试分两个批次进行,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项目人员”“乡村医生”岗位
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无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核减后将核减计划数调入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不含核减计划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自行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及现场审核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无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报名地址:扎兰屯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西100米)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1.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抽调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建立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坚持“谁审核,谁负责”。
2.资格审核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核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核的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同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小二寸蓝底渐变色免冠照片4张、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与参加招聘各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4.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打印并携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人员应在现场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开考比例和考试
1.考试开考比例:本次考试不设定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
2.本次招聘考试设置《综合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均以笔试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
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于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扎兰屯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西100米)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4.考试统一在扎兰屯市设置考场,由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5.考试科目:综合测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基本素质能力,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专业测试为《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一张试卷,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考试科目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6.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出现两个环节成绩都相同的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9.本次考试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40分;其他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0.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需在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要求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六)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及编制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反映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凭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如遇特殊情况,由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所有招聘人员执行5年最低服务期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调训等方式借出或调转。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纪律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扎兰屯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扎兰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扎兰屯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为做好报名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报名时遵守扎兰屯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三)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方案由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3202552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19983
附件:
1.《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
2.《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xlsx
2022年扎兰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