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人员,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92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七)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八)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九)从陆河县公安机关辞职不满3年的,不得报考陆河县公安局岗位;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16:00止。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660-563390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本次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佐证、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考生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2022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一份;
(2)《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一份;
(3)户口本(个人页及户口本首页)、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
(4)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属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书面证明,属高原条件兵退役士兵须提供县级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7)报考“陆河县人民法院岗位”的需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达到95%以上,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2022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测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9:30在陆河县人事考试中心(陆河县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举行;(参加计算机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按附件3执行。)
(8)报考“陆河县公安局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测评成绩不折算分数,本次体能测评不进行复测或补测。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评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
男子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10米X4往返跑和10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考生在测评10米X4往返跑前练习,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三个项目都合格方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2022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2022年10月23日9:00在陆河县公安局战训基地(陆河县烟草局对面)举行。(参加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按附件3执行。)
4.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https://www.qgsydw.com/)和“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公告。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陆河县妇女联合会、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陆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岗位的合格线设为60分;报考其它招聘单位岗位的合格线设为5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者资格审核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审核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经招聘单位和县人社局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
列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核地点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
(2)考生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现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材料一份;
(4)属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书面证明材料一份;
(5)属高原条件兵退役士兵须提供县级武装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公告。
2.在笔试成绩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报考陆河县公安局岗位的面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中报考陆河县公安局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然相同的,再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7个月(自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陆河县公安局岗位的,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陆河机编〔2019〕7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招聘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聘用人员本人同意续聘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递补及调剂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递补:
1.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自愿放弃退出的;
2.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首聘后6个月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递补程序:由招聘单位征求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该招聘单位同批次、同岗位的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人员仍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三)报考陆河县公安局岗位的,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从其他岗位进行调剂。
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九、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的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首日。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否则作自愿放弃退出处理。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
5.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6.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要服从安排,个人需落实防疫措施。具体请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并依照执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及时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中共陆河县委政法委员会:0660-5517963
中共陆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0660-5528422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0660-5523050
陆河县人民法院:0660-5600682
陆河县妇女联合会:0660-5528431
陆河县统计局:0660-5512276
陆河县水务局:0660-5528331
陆河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5528663
陆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660-5528483
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660-5662616
陆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0660-5639365
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0660-5501000
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0660-5517096
陆河县新田镇人民政府:0660-5578108
陆河县上护镇人民政府:0660-5588208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0660-5598052
陆河县水唇镇人民政府:0660-5556500
陆河县东坑镇人民政府:0660-5568068
陆河县南万镇人民政府:0660-5538308
陆河县螺溪镇人民政府:0660-5549000
陆河县公安局:0660-552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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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设置表.docx
2.2022年下半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docx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