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照本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监督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面试前需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2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8名,县民族中医院8名,县疾控中心4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有关条件详见《2022年德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类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部分岗位对持有初级(师)及以上卫生检验技术资格证的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截止报名第一日,年龄在18至35周岁;
4.身体健康,符合本次招聘体检要求,并具有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德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参加2022年德江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聘考试,已进入考察及拟聘用环节的考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定向到具体行业的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委培生;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7.被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曾在招聘单位工作辞职(或解聘)不足5年的,不得再报考同一招聘单位。
8. 截止报名第一日,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截止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未满且仍在岗的“特岗教师”人员。
9.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10.在考察阶段未能按要求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如:个人档案等)。
11.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www.dejia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岗位对象、条件等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本人的岗位报名。上传的考生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等环节发现问题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及照片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8:30至10月19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pta.bjpass.com/site/qYVZNv
4.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人员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人像照和报考岗位所必须的证件照片<如:身份证、毕业证书>)。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相关证件照片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报名时间内,每日14:30后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各岗位报名缴费人数情况,供报名人员参考。
(三)资格初审
1. 资格初审方式:对提交报名申请考生信息和相关证件照片进行网上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7:00。
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人员从招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在报名期间(2022年10月19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超过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9日17:00后),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错漏、照片不清晰等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于2022年10月20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并提交报名申请。
考生在2022年10月20日17: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提交,再经审核仍未通过的,将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考生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特殊原因个人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县人社部门申请同意后酌情修改。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2年10月17日9:00至10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并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进入考试环节。
缴费结束,原则上3日内在指定官网公布本次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报名结果公布前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考生进入缴费环节被取消应聘资格或放弃的,可给予退费,其他情况不予退费。
七、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考试对象。根据岗位报名成功人数确定是否笔试,即: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30人的,该岗位考生需先笔试后面试,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30人及以下的则只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县人社局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检验类专业知识》(代码22)。
2.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需笔试岗位人员于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开考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电话咨询0856-8523073(8:30-12:00,14:30-18:00)。
3.笔试时间及要求
笔试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周一)上午9:00—11:00(具体考点、考场等事宜详见准考证)。
考生进入考点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证缺一不可,持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从招聘单位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一是免笔试只面试的考生直接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是从笔试实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复审。相关证明均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及出具证明经办人员签名。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22年德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类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需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3.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从该岗位实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方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求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场评分并通报考生面试成绩。
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1.通过笔试、面试考生的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只面试考生的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从参加考试且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折算前)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折算前)仍相同的,则另作笔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体检医院由县人社局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以前,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将按进入体检环节有关要求,依次顺延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根据考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报考对象、条件,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聘用审批
(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人员材料报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岗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其他
(一)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在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如实报告自己旅居史,主动出示当天的本人“健康码”绿码等证明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应聘活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社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简章由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德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若有变动,相关信息将在“德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6—8523073 德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6—8532126 德江县纪委(监委)
附件: 2022年德江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检验类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