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就业服务部职业指导员岗位(专技初级岗位)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已参加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2年7月30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且尚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4.有处分记录者不予录用。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工作职责:负责部门文档整理和归档;负责就业、心理及其他各类调研报告撰写;负责日常职介和线上就业平台的日常运行;协助筹备各类招聘会活动。
2.任职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社会学类、心理学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招聘办法及流程
1.报名
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将电子版发送至szghzgfwzx@126.com,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同时提交书面材料: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签字)、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需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及笔试成绩查询单,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书面材料请寄至上海市西藏中路120号2楼(规定时间内书面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星期二)17:00
2.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2022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集中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低于全市平均成绩111.6分),由高到低按照岗位1:5确定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未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本单位组织,重点测试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单位指定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5.考察
由中心组织人事部门开展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合作共事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21-65467722(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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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