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对口、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我区急需紧缺的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或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类人才15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大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以及尚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考纪律行为的;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6)报考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潞城区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领导组(以下简称:区公招领导组)。由下列人员组成:见原文链接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由区公招领导组负责,制定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方案,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办法与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c.gov.cn/)
具体程序为:
1.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于2022年10月17日8:00至2022年10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点击“潞城区2022年度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红底、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分辨率295×413,可下载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修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考时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至2022年10月24日12: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10月24日12: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修改报考信息;10月24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此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2年10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试收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
缴费成功后,务必自行打印《潞城区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4.笔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生健康承诺书打印
为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请在公告附件下载并于考前一日填写《潞城区202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学检验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笔试、面试当天随身携带以便核验入场。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以笔试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素质以及对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掌握的程度。
1.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疗、检验等医学基础知识等。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笔试时间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提前通过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成绩合格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达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一致。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需达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实际操作和讲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10分钟。由考生根据提供的仪器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并对过程进行讲解和说明,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以及对医疗仪器操作的规范程度。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并列,重新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请关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体检。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笔试、面试均需达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
根据相关规定,由公招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进行考察,并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复核。未按规定接受组织考察的,视为主动放弃。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笔试、面试均需达合格分数线)入闱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五)聘用及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潞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管理使用及待遇保障
1.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2.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按规定办理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统一使用区直医院差额事业编制。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3.聘用人员须在潞城区工作服务满5年,并签订《潞城区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协议》。聘用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未满服务年限辞职的、考录潞城辖区外机关事业单位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
4.聘用人员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区公招领导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把“进人关”“考察关”。
2.规范程序,认真审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公招领导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公招程序进行,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严明纪律,接受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咨询电话:0355—6779321
监督电话:0355—6779110 0355—6912380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招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均以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考试时间、成绩查询、体检安排、资格审查、公示等相关考试信息均会提前在网站公告,不再电话通知,希望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