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五官端正,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俱佳。有责任心,适应性强,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后出生);性别不限。
4.需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
5.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
报名地点:兴仁市城北街道办事处二楼党建办公室。
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方可进入报名场所。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片3张,填写《兴仁海河红军战斗遗址公园展示中心讲解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请网上下载并填报)。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兴仁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销本次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本次考试采取演讲方式进行,演讲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演讲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演讲通知书。
依据演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同分,曾有讲解员经历者优先,仍然相同者,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2.若本次报名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另加笔试环节,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应试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演讲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演讲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前述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工资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3个月。
工资待遇:综合工资4500元(含保险)。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关招聘条件解释权归用人单位所有。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此次招聘由中共兴仁市城北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兴仁市城北街道党建办公室0859-62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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