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五)因工作岗位需要,所招聘的岗位需要24小时轮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6.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雇员工作情况的。
四、考试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17:00(报名及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外部疫情输入,本次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上传至邮箱dc0220107@163.com。压缩包要求扫描件清晰,禁止拍照、缩放,总容量不能超过5MB。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承诺书》(附件2),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填报内容需准确、完整,并在报名表照片栏中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相片(格式要求为JPG)考生本人证件照片。
(2)户口本首页及考生本人页扫描件。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丢失的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5)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需持本单位或用工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扫描件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对考生提供的扫描件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将在邮箱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考生本人。上传资料缺少内容的,会以邮件形式反馈给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所缺资料补全,逾期视为不合格。
(五)准考证发放:具体领取时间、地点请考生留意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统筹考虑本次招聘岗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基础上划定。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有关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陆丰市编制管理部门印发的《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陆机编〔2014〕7号),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不出具同意报考其他单位的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每月35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全部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如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接收有关通知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毕业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发布当天(即2022年10月26日)。
(六)本次招聘笔试、笔试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发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通知。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考生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陆丰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陆丰市甲子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8930603(陆丰市委政法委政工室)
0660-8920455(中共陆丰市甲子镇委员会)
监督电话:0660-8821147(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