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源县禁毒委工作部署及《东源县乡镇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通知》(东禁毒委〔2018〕76号)文件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户籍在东源县黄村镇的公民。
三、招聘人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专职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思想品德良好;服从安排,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传染病;
3.年龄:25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65厘米以上,单眼裸视力4.8以上且无眼疾;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练电脑操作;
6.有社工证、有政法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有违纪违法记录史人员;
3.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
6.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自动辞职未满二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10.已在村委会(社区)和其他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或兼任一定职务的工作人员;
11.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 报名地点:镇禁毒办(镇综治中心)
3.报名须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在镇综治中心领取。
4.报名截止时间:9月25日
5.镇禁毒办拟于9月30日前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电脑操作及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择优录取。
6.镇禁毒办于9月30日前将拟聘工作人员的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报县禁毒办,经县禁毒办审核后方可签订用工合同。
六、管理及待遇
1.所聘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合格者与镇府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必须遵守聘用单位的相关规定,今后违反聘用单位相关规定应该辞退的或考核不称职的,一律不再续聘或解聘。自动辞职的必须在三十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动辞职报告书。解聘或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按县财政每人每年4万元经费(含五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由黄村镇府发放。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