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府[2015]45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市水政监察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专业 |
---|---|---|---|
市水政监察支队协管员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二)岗位待遇
临聘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市财政临聘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标准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河源市户籍,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公告截止时间。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8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5号市水务局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河源市水务局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大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四、招聘流程
招聘采取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组织笔试:笔试主要考查水利知识及公文写作能力。
(三)体检:取笔试前两名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核。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河源市水务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34915、
0762-3333157。
河源市水务局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