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2.做事认真、细致,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4.报名社区工作者的人员还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社会工作者初级以上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1329号347室(金东区事业单位联建楼大院内,7号电梯3楼,金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咨询电话:0579-82191978。
2.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1寸免冠照2张;报考社区工作者还得提供单位工作年限证明或相关证书。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由第三方公司实行劳务派遣。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按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将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人员聘用后,工资福利按照招聘单位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