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快金华市直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1、医师岗位要求医师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适应;
2、工作年限计算至2018年9月30日,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所学专业一般以学信网在线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专业为准;
4、现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并在该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含定向委培生、规培生)不在报考范围,若隐瞒报考的,后果自负;
5、每位考生仅限报其中一个岗位 ,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
6、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职称证书(2018年参加职称考试的考生可凭有效成绩单)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等材料(涉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二张,并填写报名表(表式见附件2)。
3、资格审查及缴费: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人。
4、报名咨询: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各项考试采用百分制。各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采取不同考试方式,并以一定权重计入总成绩,具体如下: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笔试,不足此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中标注※)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1:2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范围: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考试科目见附件1。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其他单位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其中金华市中医医院护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三天,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1、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核;
2、考试设置最低分数线,考生的综合总成绩应达到并超过最低分数线方予聘用。其中:金华市中心医院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5分,其他招聘单位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 60分。
(三)考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到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和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jhwsj.gov.cn)上查询。
五、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
六、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jhwsj.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金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