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本次引进的岗位工作职责为:协助做好林业科研、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成果鉴定、结题、验收、成果奖励申报、知识产权申报等林业科技工作。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林业科研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3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万寿路70号市林业局三楼人事科。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和东莞市林业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务、应急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其中涉及林业建设有关内容。考核成绩当场宣布,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拟引进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林业局网站及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须从考前7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1)正常参加考核: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核: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22222841;联系人:钟伟、李凯
0769-22259081;联系人:叶耀雄
东莞市林业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