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巢湖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11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
考生除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中各项信息外,还须扫描以下材料原件并上传:
(1)报名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手写签字的承诺书(见附件2)。
2.报考人员须于个人报名后至11月22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初审合格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合格的可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及时完善报名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于11月25—26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组织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为两道题,时间为8分钟,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公布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面试时间,提前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将组织加试,加试方法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依据招聘条件,对拟聘用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入后续考察体检环节。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四)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在校(社区)表现等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编外人员有关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教体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考察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其递补方式另行公告)。
(五)确定拟聘人员。巢湖市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考生自主选岗并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七)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八)到岗服务。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五、相关事项
1.老年学校(大学)特设岗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至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聘用期满后,聘用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
2.聘用人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4.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工作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和考核情况,存入其人事档案。
六、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51-82620272(市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551-82621372(市教体局)
0551-65127522(报名平台故障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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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