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文化馆为政府设立、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指导、辅导、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并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于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是国家文化部命名的“国家一级文化馆”。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类岗位4名。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身体健康;
4.有较强组织、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招聘岗位
磐安县文化馆编外工作人员4人。
三、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方式: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4日
报名地点:壶厅西路133号三贝大院往里200米,磐安县文化馆
联系方式:陈老师,0579—84661030
招聘形式:采用技能测试,测试范围为舞蹈、戏剧小品、器乐演奏、摄影摄像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表演艺术门类。评分标准见《才艺展示评分标准》。
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用职位数的,各招用职位可相互调剂,不再组织重新报名。
五、体检、考察对象
技能测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前三名入围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工作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潜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磐安县关于编制外合同用工管理办法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和第三方购买服务。待遇按磐安县编制外劳动合同工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合同。
六、其他
本次招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和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磐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