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医疗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6日。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政务官网(http://www.qdsn.gov.cn)面向社会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8日9:00-16:00;
初审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8日9:00-16:00。
具体办法:
1.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招聘岗位和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在《岗位汇总表》上查询。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到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报名邮箱,邮箱地址为:qdsnwsbjb88729790@163.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2月6日至12月8日期间通过邮箱提交报名申请。提交申请截止到2022年12月8日16:00,16:00之后所发邮件不再受理。
(2)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按照要求提交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不得超过200kb,jpg格式),个人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3)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一般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需提供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无业人员须提交无业承诺书。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备案表、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为紧缺急需岗位,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初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考试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或专业知识测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不超过30人的岗位按初审通过实有人数组织面试。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市南区政务网官方网站(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
面试由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在市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面试方案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进行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按1:1比例进行等额考察。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问题、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岗位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职位咨询电话:0532-88729761
市南区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32-8872957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以上电话。
本简章由青岛市市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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