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通信与互联网安全技术支撑中心是江西省通信管理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通信与网络安全相关平台的运行保障、系统维护工作;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支撑、大数据分析咨询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大数据开发应用岗 |
专技岗 |
2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411)、软件工程(0835、0854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
网络安全岗 |
专技岗 |
1 |
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软件工程(0835、08540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
备注: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5.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聘用。
6.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箱报名。
联系电话:0791-86218189报名邮箱:jxcahr@jxca.gov.cn
应聘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报名应提交材料打包压缩发送邮件,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的压缩包附件均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例如:江西省通信与互联网安全技术支撑中心+大数据开发应用岗+张三)。请仔细对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均要求为电子材料)
(1)报名表(含近期1寸彩照,详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招聘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各环节成绩及公告均通过单位网站(https://jxca.miit.gov.cn/)“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安排在面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和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在本岗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围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当天入围面试的考生缺席面试的,空缺名额不递补,已签到的考生继续完成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提供毕业证书还要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证明材料均需研究生院和所在院系盖章,否则无效)。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交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考核方式及内容
1.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50%、50%。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考生的综合分析、情景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及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3.若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该岗位考生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则该岗位按规定设置最低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4.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3.公示。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如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