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简介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纪念馆(挂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研究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和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的宣传、保护和管理工作;征集、保管、研究、展示中共三大会址、杨匏安旧居陈列馆相关历史文物;承担以中共三大与大革命运动为主线的广州红色文化历史文献、口述史资料、革命史料及文物的调研、挖掘、收集、保护、整理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开展广州红色文化学术研究、学术研讨活动与科研交流合作,培养相关学术领域的专业人才和学术团队,开展红色文化展览及宣教活动等。
广州艺术博物院(挂广州美术馆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绘画、书法、雕塑、陶瓷等艺术品的征集、收藏、展览、研究、推广等工作,是华南地区大型多功能综合性艺术类博物馆,2015年被评为国家重点美术馆,2020年被评为国家一级博物馆。目前正在广州岭南广场建设广州美术馆新馆,建设面积近8万平方米,计划于2023年对外开放。
广州市文化馆(挂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群众文化创作及理论研究;指导各区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工作;培训文化馆、文化站业务干部及业余文艺骨干;组建示范性群众艺术中心团队等。2007年,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广州市文化馆正式挂牌成立,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展览、宣传、推介及交流传播工作。
红线女艺术中心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收集、整理、研究、展示粤剧艺术特别是“红派”艺术,开展文化交流,组织文化活动等多项文化任务。
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是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下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文学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包括戏剧创作、文学创作、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广东音乐研究等;承办学术研讨等文化交流活动;负责《南国红豆》、《小艺术家》等学术研究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粤剧的保护,2009年广州文学艺术创作研究院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粤剧的保护单位。
二、岗位需求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1.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引进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必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内容可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引进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应聘。
3.引进人员类型分为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及不限。“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名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具体要求
1.年龄要求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引进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时至2022年12月29日下午17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岗位名称-姓名”或“××单位急需人才引进-报名岗位名称-姓名”。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完整、齐全。若无法通过邮件发送相关材料的,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邮寄地址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附件3)。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扫描。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表代替)。
(4)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
(5)报名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业绩成果(发表的著作需上传著作封面页、目录页;发表的重要文章需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封底)、获奖情况等材料。
(7)详细的工作简历。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一个岗位,如无明确报考岗位或同时报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报考人员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接受报名。
(3)工作经历的表述一般以单位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年限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2014年9月30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情况材料。
(4)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2022年12月30日上午9时至2022年12月30日下午17时止,用人单位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电话反馈应聘者本人。
(三)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月3日上午9时至2013年1月3日下午17时止。
2.资格复查地点:各用人单位,详细地址请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一次引进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用人单位联系电话、邮箱及地址》。
3.资格复查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查。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对象参加考核评价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考核评价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考核评价通知书,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
(四)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专家委员会通过专业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获得专家委员会2/3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过考核评价的拟引进人员。应聘人员人数多于拟聘人数的,按专家考核评价成绩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专家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按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拟引进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怀孕等法定情况除外),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具体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在通过综合考核评价考生中,根据专家委员会成员议定的岗位可聘用排序名单先后顺序依次递补。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选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批准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引进岗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引进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非2022年毕业的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2022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的人员还须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按有关部门最新要求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8925620
监督电话:020—38925622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