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内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158cm及以上。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五)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⒈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⒉报名地点: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6室。
⒊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③外县户籍人员还须提供霍山县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常住人口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报名结束,由县数据局、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每位考生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时长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笔试定于12月31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于12月30日正常办公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于规定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该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
3.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主观题”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审工作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现实表现,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基本条件等情况。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新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两年,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合同期满,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薪酬待遇参照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由霍山县数据局、霍山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此次招聘由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县数据局:0564-5031012
县人社局:0564-5027576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564-5022427
以上联系电话为工作日8:00-12:00、14:30-17:30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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